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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既得权
释义
继承既得权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已经实际拥有的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其带来实际遗产利益的继承权。该种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可以接受或放弃,故又称“主观意义上的现实性继承权”。
继承既得权系由期待继承权转化而来,其转化的 法定条件 是:(1)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并留有遗产;(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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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7 5: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