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哪些内容是招标资格审查的目的和核心 |
| 释义 |
法律咨询:招标资格审查的目的和核心是什么? 律师回答: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
| 随便看 |
- 农村旧房拆迁能补贴多少,和城市拆迁一样吗
- 旧房拆迁后,要房子还是要现金
- 农村旧房拆迁,每平给1000左右补助,合理吗
- 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同为拆迁,有何区别呢
- 公益拆迁是什么,会不会侵犯到被拆迁人的权益
- 拒签协议之后,被拆迁人该做些什么
- 引江济淮工程巢湖市拆迁范围及补偿标准
- 租来的养殖场,禁养搬迁奖励该给谁
- 村委会能否成为拆迁行为的主体
- 农村征地拆迁,谁是有权主体
- 模拟拆迁有风险吗
-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高额拆迁奖励能不能领
- 拆迁奖励,怎样对待才正确
- 离婚时父母名下房子的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 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 旧村改造与普通拆迁一样么
- 遇到“未批先占”如何维权
-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
- 非农户口农村自住房拆迁有补偿吗
- “以租代征”农民是赚了还是亏了
- “以租代征”违法,但已经租出去的地怎么办
- “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 农村以租代征,合法吗
- 温州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 苏联总统
- 苏联总统委员会
- 苏联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 苏联最高法院
- 苏联最高法院全会
- 苏联最高苏维埃
- 苏联最高苏维埃
- 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常设委员会
-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
-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 苏联最高苏维埃委员会
- 苏联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 苏联检察机关
- 苏联检察机关系统
- 苏联检察长
- 苏联检察长监督
- 苏联检察院法
- 苏联武装力量的结构
- 苏联民警机关
- 苏联法学研究机构
- 苏联的主管部门仲裁
- 苏联的仲裁种类
- 苏联的休息时间制度
- 苏联的国家仲裁机关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