厩律律名,中国古代有关牲畜饲养、管理和使用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有《厩苑律》,又称《厩律》。其内容包括苑囿管理,为秦单行法律的一种。汉《厩律》为九章律之一篇。《魏律》十八篇删除《厩律》,有关内容并归邮驿令。《晋律》二十篇设《厩牧律》。自宋及梁,法典中之篇名复称《厩律》。北魏太和中更名《牧产律》,至正始年间复名《厩牧律》,北齐 后周未再更改。隋《开皇律》将库律及厩律的内容合并起来更名《厩库律》,后为唐、宋律所沿用。《明律》将厩事的有关规定并入《兵律》一章,称《厩牧》。《大清律例》与《明律》基本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