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的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犯罪,具体表现为组织他人当众进行淫秽性表演的行为。包括策划表演过程,纠集、招募、雇用表演者,寻找、租用表演场地,招揽观众等组织演出的行为。这里说的淫秽表演的具体内容就是指关于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表演,主要包括性交表演、手淫、口淫表演、诲淫性的裸体和脱衣舞表演等等。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赚钱,根本不顾社会效益和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原则,从事这种组织淫秽表演活动,这是与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不能相容的,必须坚决根除。
一、定义简述
组织淫秽表演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淫秽表演的行为,是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中补充的新罪行。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所谓故意,即明知淫秽表演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仍然在社会上传播。
实践中多为招揽顾客,进行盈利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施了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三、刑法条文
四、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立案标准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组织者才构成本罪,表演者不构成本罪。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不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